昆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基层(行业)文联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昆明市基层(行业)文联的联系和指导,激发工作活力,调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繁荣我市文艺事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评对象
昆明市基层(行业)文联。
二、 考评内容
(一)基本项目(70分)
1、 按时上报半年、全年工作计划、总结。(10分)
2、 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每年向市文联上报工作信息不少于12条。(12分)
3、 开展各项工作、活动的计划、方案、总结等材料齐全,认真做好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上报市文联。(10分)
4、 加强自身管理,做好对下属协会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10分)
5、 坚持自办文艺刊物。(10分)
6、 按时参加昆明市文联组织的各类会议或活动。缺席一次扣2分。(10分)
7、 按文联章程要求,及时召开理事会、会员大会,研究部署自身工作。(8分)
(二)争创项目(30分)
1、 积极主办、承办或协办各类培训讲座、采风写生、研讨创作、展览展演等活动。(6分)
2、 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六进惠民生”和“文艺惠民进万家”等活动并收集整理相关台账。(5分)
3、 文联下属文艺家协会的会员作品,在国家级专业平台获奖的计5分,在省级专业平台获奖的计3分,在市级专业平台获奖的计2分。(同一件作品按照最高奖项计分,本项累计上限为10分)
4、 文联工作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文联表彰、奖励。(2分)
5、 文联向各级、各部门争取到项目资金3万元以上。(2分)
6、 文联争取到独立办公地点的、争取到人员编制的。(2分)
7、 文联组织编辑并公开出版图书。(3分)
三、 考评方式
本考评办法自评与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时间一般为次年元月。
自评部分由各基层文联根据本年度工作状况如实写出全年度工作总结及自评材料,于每年12月年底前报送昆明市文联组联部。
测评部分由昆明市文联抽调各部门成立考评工作组,通过日常考评、审阅台账、现场提问、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
考评以测评为主、自评为辅。
四、 结果认定
考评工作组按照考评办法打分并评出考评等次后上报市文联党组讨论通过。考评等次分为:不合格(60分以下)、基本合格(60-70分)、合格(70-80分)、优秀(80分以上)等四个等次。
考评结果作为市文联年终表彰奖励基层文联工作的主要依据,对于考评等次为不合格的基层文联,市文联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